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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內政部最新房屋租賃契約書 (Word檔免費下載) 附填寫教學

發布日期:2026-04-18

許多房東為了一時方便,常會到文具店購買紅色封面的制式「房屋租賃契約書」,或是直接沿用十幾年前的舊版合約。但您知道嗎?如果合約條款與現行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(租賃專法)相牴觸,這份合約可能部分條款無效,甚至讓房東面臨最高 30 萬元的罰鍰!

為了保障您的心血與資產,我們強烈建議您採用內政部地政司公告的最新版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範本

📥 2026 內政部最新房屋租賃契約書 (Word版下載)

為了方便各位房東修改與列印,我們準備了可編輯的 Word 格式文件供您免費下載使用:

👉 點擊下載:林管家_2026住宅租賃契約書_標準版 (Word檔)

(建議下載後,使用 Microsoft Word 或其他相容的文書軟體開啟編輯)


✍️ 簽約必看!這三個「填寫重點」千萬別漏掉

下載完合約後,不要只會填名字和金額,請特別留意以下合約中的關鍵段落:

重點一:違約金上限(第十一點與第十二點)

最新法規有明訂提前解約的規範。如果您在合約中約定了「得任意終止租約」,那麼提前解約至少要一個月前通知對方;若沒有提前通知,最高只能扣除或賠償**「一個月租金」**作為違約金。 防坑提醒: 不要再傻傻寫「沒收全額押金(兩個月)」,這在法院上會被直接判定條款無效!

重點二:誰負責修繕?(第八點)

房屋自然耗損到底算誰的?依照法規,原則上由「房東」負責修繕。但如果您希望免除一些小零件的麻煩,必須在合約清單中明定範例寫法: 建議在特約中加註「燈泡、遙控器電池、冷氣濾網清洗等日常消耗性備品,由承租人負責購買更換;管線漏水、冷氣主機非人為損壞由出租人修繕。」

重點三:不可記載事項(你寫了也會無效)

法規有明定「不得記載事項」,例如:

  1. 不能限制租客申報租賃費用(報稅)。
  2. 不能限制租客辦理戶籍遷入。
  3. 不能約定由租客負擔因為漲租衍生出的稅賦。 如果您在合約中偷加了這些條款,不僅無效,還可能引發嚴重的租賃糾紛,得不償失。

💡 合約簽完了,但每月的日常管理還是好累?

簽定一份完善的租約,能幫您擋掉 90% 的法律風險,但剩下的那 10% 呢?

「房客忘記繳租金怎麼辦?」「合約什麼時候到期?」「每個月算電費總是算到眼花撩亂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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